作为刑事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或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本所律师在妨害公务、挪用公款、贪污、贿赂、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职务侵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逃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拘禁、绑架等各类刑事案件辩护中积累了丰富、且卓有成效的实战经验,为刑事被告人获得减轻、从轻、缓刑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显著成果。刑事辩护的具体内容有:
- 侦查阶段:包括一般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和贪污贿赂案件的检察机关侦查阶段;律师可为犯罪嫌疑人详细分析案件实情、判断案件走向,可代为办理向侦查机关提出取保候审,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与犯罪嫌疑人家属保持有效的沟通。
- 审查起诉阶段:针对《起诉意见书》向检察机关提出律师意见,会见被告人并进一步核实案件经过。
- 审理阶段:针对《起诉书》向法院提出律师辩护意见,会见被告人并告知法庭审理程序,分析案件进展,出庭作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实现减轻、从轻、缓刑的有效成果。